曾经被视为“法兰西的明珠”的阿尔斯通轰然倒塌,在这场悲剧中,除了美国的霸凌之外,同样令人惊异的是法国政府的软弱和漠然。
皮耶鲁齐痛心地写道,出售法国“工业明珠”,当时政府当局竟然没有人反对此决策。在此深刻的一役之后,法国舆论才发出质问:“法国政府和欧洲其他国家的政府居然毫无反抗手段,这正常吗?难道我们已经变得如此弱小?忍辱负重、退缩不前难道是我们的唯一出路?”
应该看到,当美国利用司法的“长臂管辖”,把国家之间的经济力博弈转化为一国对一家企业的司法裁判,又利用高管“狩猎”把对企业的诉讼转化为对个人的诉讼之时,从而大大改变了博弈的力量对比。
在国家司法机器的高压下,不但个人是脆弱的,甚至跨国企业也往往是相形脆弱的,这在《美国陷阱》一书中有深刻的描写。美国司法并不像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样遵循“无罪推定”的原则,相反却利用“诉辩协议”,在消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施压逼被告签认罪协议,各个击破,反过来又以此坐实其他被告的罪名,皮耶鲁齐就是这样成了公司不检点行为的“背锅侠”。
没有国家的介入,得不到本国的支持,阿尔斯通这样一个大企业在美国的司法网罗下也任由宰割,这反过来又更造成了美国长臂管辖的嚣张气焰和“世界警察”的肆意妄为。
幸而,今日的华为不同於昔日的阿尔斯通,因为今天的中国决不同於当年的法国。《美国陷阱》告诉我们,美国单方面的“长臂管辖”是披着法律外衣的国家政治意图,是用国家权威碾压他国企业的阴湿手段。面对这种阴湿的暗战,国家别无选择,必须断然介入以保护本国公民的人权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