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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起废止103件司法解释

2019-07-19 03:29:4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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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将废止103件现行司法解释\大公报记者赵一存摄

  【大公报讯】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8日在京发布公告,自本月20日起将废止现行司法解释103件,内容涉及民事类、刑事类,及综合、行政诉讼类等,具体包括劳动教养及民企不平等规定等方面。据介绍,这是最高法继2011年之后再度集中清理解决相关司法解释与现行法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最高法表示,司法解释数量减少,规则更加明确,能够保证法律在司法领域的统一正确实施。

  据了解,最高法此番共废止民事类司法解释53件,包括《关於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关於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废止刑事类司法解释24件,包括《关於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覆》、《关於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覆》等。

  此外,废止综合、行政诉讼类司法解释26件,如《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接待来访工作细则》《关於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清理工作对一系列对民营经济保护不平等的规範,进行了修改或者废止,包括《关於在执行经济纠纷案件中严禁违法拘留人的通知》《坚决纠正和制止以扣押人质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通知》等。

  对审判执行指导更有力

  “司法解释清理后,司法解释数量减少,规则更加明确,方便全国法院理解和适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更加有力,能够保证法律在司法领域的统一正确实施。”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司法解释的底数,準确界定了司法解释的範围,明确了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561件。

  据介绍,此次清理提出废止的司法解释多以批覆、个案答覆为主,“解释”、“规定”类司法解释整体废止的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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