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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携手跨境维权 顾客消费无忧

2019-08-09 04:25:11大公报 作者:郭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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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深圳消委会工作人员正在为消费者调解投诉\大公报记者郭若溪摄

【大公报讯】记者郭若溪深圳报道:为进一步保护港深两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共享消费信息和资源。8日,香港与深圳两地消委会联合签署《港深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消费者在香港、深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的消费纠纷,均可向香港或深圳消委会“二选一”投诉。同时,双方建立投诉联席会议制度,两地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首次消费者委员会联席会议将于今年年底在香港举行。

深圳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念文指出,此前的投诉处理难点在于涉及内地、香港两地经营者,体制机制存在差异;涉及香港购物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前往香港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协议》明确了消费者在港深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的消费纠纷,均可向香港或深圳消委会投诉。

深圳涉港投诉量逐年倍增。根据深圳市消委会最新统计显示,2018年,深圳消委会共收到560宗涉及香港购物的投诉,2019年1-7月522宗,接近2018年全年的投诉量。冯念文表示,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旅游、快递/物流、机票、购物等领域。

在深消费纠纷可返港后投诉

前往内地消费对于不少香港人来说,愈来愈吸引,但不乏遇到消费纠纷投诉无门的情况。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接受记者采访时指,港人在内地消费投诉的重点在吃、买、玩领域,消费纠纷投诉以食肆、货不对办或者遇到假货等为主,后续将会与深圳消委会加强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港人在深圳消费如果遇到纠纷可以等到返回香港后再投诉,这样比以往要在当地投诉方便太多了。因为有时是回到香港才发现问题,对比时间和路程成本,很多时候就会选择放弃追究,吃闷亏。”港人孙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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