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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可颁“紧急情况令”平乱

2019-08-16 04:24: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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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月13日,“同心护港”团体在香港尖沙咀抗议黑衣暴徒侮辱国旗等醜行

  【大公报讯】记者张宝峰、马静北京报道: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邹平学15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法治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石,也是每个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的保护神,是香港再出发、再前进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法治思维、维护法治尊严、恢复法治秩序,是目前香港止暴制乱的最大武器,也是香港社会面对矛盾、解决衝突、平息乱象和遏制暴力的最大公约数。

  邹平学表示,最近一个时期,暴力分子衝击警方、围堵机场、堵塞交通、胁迫市民参与示威和罢工、非法禁锢和蓄意伤害、肆意侮辱国旗和国徽等,其暴力行为正不断升级,触犯香港多项法律,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法律后果也十分严重。

  邹平学说,在法律上,除了现在採取的手段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也可以根据《公安条例》或者《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宣布一系列恢复治安的命令或者规定,也就是说,当社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危害秩序的行为时,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公众聚集、劃定禁区、颁布宵禁令以及颁布一系列的紧急情况规则或者命令,所以香港有很多法律资源可以解决当前的乱局。

  邹平学还呼籲,参与非法遊行集会的人士,特别是青年学生,要三思而后行,要看到这样的行为给他人的合法利益、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带来的严重危害性,要认清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的前途带来的危害性。广大市民、学生家长和学校的老师,以及各大媒体,要从爱护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违法暴力行为,抵制和反对任何鼓动、蛊惑、教唆年轻人参与违法暴力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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