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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无关宪制危机 毋须修改《基本法》

2019-08-16 04:27: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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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张宝峰、马静北京报道:针对外媒提出“有否必要修改基本法”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端洪15日表示,很多事情做不通或者产生了争议,可能导致一场社会危机、政治危机或者经济危机,但是不一定构成宪制危机,不应该把这两个问题混淆起来。

  陈端洪续称,《基本法》写了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即使修改《基本法》,都不得与之相牴触,这就构成了一个修改的限制。如果说具体政策的话,任何国家的具体政策,都可因为政治危机、社会危机、经济危机进行调整。从根本的层面上讲,中央反覆讲过,坚持“一国两制”不会变、不动摇。

  陈端洪还说,《基本法》的修改,香港基本法第159条规定得非常清楚,启动权或者提案权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三个主体都有。但是这次事情跟修改《基本法》有什麼直接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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