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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员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2019-08-17 04:24: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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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新疆和田县教培中心跟班老师肉孜古丽.艾力(左一)在阅览室辅导学员学习\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白皮书指出,在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中,教培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保障参与培训学员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白皮书强调,新疆开展教培工作,是政府依法採取的一项社会治理措施,旨在保障民众生命安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是依法採取的帮助学员摆脱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束缚的重要措施。

  “中国法律明文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白皮书指出,这一规定在新疆得到了切实执行。教培中心确定教育挽救对象的唯一标準是是否有过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

  此外,学员在教培中心学习过程中的人身自由得到依法保障。教培中心实行寄宿制管理,学员可定期回家,有事请假,学员有通信自由。

  白皮书进一步介绍,在教培中心,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都得到充分保障;教培中心尊重学员的宗教信仰自由;充分尊重学员各方面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室内外体育文化活动场所,经常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大多数学员已顺利结业

  白皮书介绍,新疆开展教培工作,参加人数是动态的,有进有出。“随着教培工作的有效展开和推进,大多数学员已达到培训要求顺利结业。”白皮书强调,教培工作最大限度挽救了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人员,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免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侵害,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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