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符合《广州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在广州市註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僱,或在广州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
•纳税年度内工作累计满90天,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年内没有不诚信行为纪录
•应纳税所得额达30万人民币
申请程序
•每年办理一次,当年度的补贴申请於次年7月1日至8月15日受理
•由所在单位扣缴义务人申请或自行申请
•审核完成后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帐户
(记者敖敏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