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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08-23 04:25:0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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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张宝峰北京报道: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22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当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说明时,介绍了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

  吴玉良指出,此次立法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範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完善与党纪处分相对应的政务处分制度,统一设置处分的法定事由和适用规则,保证处分适用上的统一规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薄弱、处分程序不够规範、处分决定幅度不统一等问题,细化违法情形、处分幅度和处分程序。三是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内在一致性。

  22日起至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将审议多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係密切的法律草案,包括藥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等。

  藥品管理法加强网售藥监管

  其中,藥品管理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建立藥物警戒制度,并针对近期舆论热议的互联网售藥有关问题,草案三审稿加强了对网络销售藥品的监管。明确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医疗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1日举行的首场记者会上,发言人臧铁伟透露,藥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资源税法草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这三件法律案已经经过多次审议,有望在这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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