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中国 > 正文

刘士余留党察看两年 撤政务职

2019-10-05 04:24:46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日发布消息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称,刘士余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於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对其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刘士余生於1961年11月,江苏灌云人,工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等职。2019年1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