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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是基本法首要原则

2019-10-20 04:24: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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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马静北京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端洪(圆图)19日在研讨会表示,香港修例引发政治危机是国家认同的危机。他指出,基本法内含六大根本法,“一国”是第一根本法,且具有绝对的优位。这位专家认为,港澳居民和港澳政权机关公职人员对国家都应有法定忠诚义务。

  陈端洪指出,最能体现澳门是“一国两制”成功典範的,就是国家认同。香港修例引发的危机从根本上而言,还是国家认同的危机。

  港澳居民有义务对国家忠诚

  提及港澳基本法对国家认同的期待值,陈端洪首先分析,基本法内涵六大根本法:一国,繁荣稳定,资本主义,港(澳)人治港(澳)、高度自治,基本权利和自由,新宪制法治。其中“一国”是第一根本法,也具有绝对的优位,当其他原则与之相碍时,“一国”原则具有凌驾之位。

  这位北大教授由此指出,服从或忠诚义务是现代国家的基本要素,起码的政治服从是一个社会实行法治的前提条件,“即使内心不认同,在行为上也不能公开反叛。”他说,港澳居民对国家并非就不负有忠诚的义务,对国家忠诚的义务就是要遵守特区实行法律的义务。从法律角度而言,如果特区本地不能落实国家安全立法,如果特区执法不严格,中央连底线的政治忠诚都无法维持。

  陈端洪认为,拥护基本法是最根本的国家认同期待。在基本法认同方面,这位专家说,中央层面应注重价值认同、话语相通、实施有效制裁和怀柔仁政。特区层面则要保证全面準确落实基本法、注意听取公共意见、进行基本法教育、在法律界树立正面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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