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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定位“一国两制”实践

2019-11-06 04:24: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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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马静北京报道: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5日晚发布,第十二章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系列全新表述。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对大公报表示,《决定》对“一国两制”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既作出更加清晰準确的原则性定位,又补齐制度实践中所发现的各种漏洞,为接下来“一国两制”实践指明方向,也对尽快促进香港恢复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李晓兵指出,《决定》在对“一国两制”制度的原则性表述中对“一国”与“两制”的关係进行了更加清晰的论述,“其中‘两制’从属和派生於‘一国’并统一於‘一国’之内是全新的重要表述,这种表述对现有的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偏差性错误进行了纠正,‘一国两制’在特区实践中过於强调‘两制’。‘从属於’、‘派生於’、‘统一於’都是最新的表述。‘一国两制’是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一环,特区应该对祖国的统一大业承担责任,发挥一定作用,特别是对台湾起到一定的示範作用。

  这位专家指出,《决定》还对“一国两制”实践提出系列具体的制度安排。李晓兵说,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将中央的任免权和特区治理结合起来,而不是把任免权变成中央对特区官员的背书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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