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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发四份文件 优化外资营商

2019-11-09 04:24: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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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透视

  倪巍晨

  近期发布的《关於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是国务院近3年来针对外资专门印发的第四个文件,不仅显示中国政府对吸引外资的高度重视,更表明中国对外商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继续为来华投资的各国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并欢迎看好中国的外商与中国本土企业一道分享中国巨大的市场红利。

  出於吸引外资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的需要,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主要通过“优惠政策”等吸引外资;不过,在经济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及外部经济环境出现重大变化背景下,当前吸引外资更多靠的是营商环境优化。正因此,国务院层面才会在短短近3年内,印发4个专门针对外资的文件。

  在对待外资上,中国明确强调“将进一步加大对外资的国民待遇保障力度”。事实上,国务院多个文件均提及“要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需指出的是,近期发布的“意见”在投资自由化方面提出,继续支持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办理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保障内外资汽车製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投资保护方面,“意见”亦要求,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中国标準化工作等。

  本届进博会上,许多跨国公司对中国营商环境持满意态度。以美企为例,安利今年已将原本位於美国的“家居科技生产线”搬来中国,还计劃未来5年投入2亿美元用於中国市场数字化建设。无独有偶,美国强生公司也明确会继续加大在中国研发力度,追加投资打造中国本土高端製造能力。

  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快速持续发展,得益於“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未来中国发展的动力也必然建立在深入改革、加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可以预见,中国将营建一个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的环境,让所有看好中国经济、愿意投资中国的外国公司分享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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