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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单位:人民币)

2019-11-22 04:29: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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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人才引进补贴

  •首次基地就业工作满一年的港澳副学士及高中毕业生,可获1万元补贴;本科毕业生可获1.5万元;硕士或博士学位、园区重点企业的港澳副总、高管及核心研发人员,可获3万元

  “试生产”补贴

  •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由东莞企业提供柔性小批量生产、打样服务的,按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每家港澳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试生产补贴

  落户奖励

  •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註册成立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企业落户奖励

  知识产权诉讼补贴

  •针对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涉诉知识产权案件胜诉且判决已生效的,按案件诉讼费、代理费、鉴定费等必要支出的3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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