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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定位:打造强劲增长极

2019-12-02 04:29:0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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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12月1日公布。作为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的重大举措,长三角一体化将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纲要》明确长三角区域的战略定位,其中之一是“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规划期至2025 展望到2035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经济总量约占全国四分之一。根据《纲要》内容,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纲要》认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

《纲要》要共分十二章,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纲要》对长三角区域提出的战略定位包括: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及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对于发展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同时,《纲要》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等多项细分领域目标。《纲要》表示,要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纲要》指出,健全政策制定协同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全面实施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纲要》指出,建立标准统一管理制度。加强长三角标准领域合作,加快推进标准互认,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等。

数读长三角一体化目标

到2025年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中心区人均GDP与全域人居GDP差距缩小至1.2:1

科创产业融合发展

研发投入强度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高速公路密度507公里/万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PM2.5平均浓度总体达标,单位GDP能耗较2017年下降10%

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人均公共财政支出2.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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