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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严惩涉野味犯罪 断捕猎交易途径

2020-02-27 04:24: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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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公安、林业等多部门开展涉野生动物违法活动整治行动\大公报记者方俊明摄

  【大公报讯】记者方俊明广州报道:26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於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针对七类涉野生动物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其中明确“依法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食用野生动物,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同一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力在市政府新闻办通气会上亦强调,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及其製品交易行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规定,推动“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

  广东省公安厅在《通告》中明确依法严打7类行为包括: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製品;食用野生动物;走私珍贵动物及其製品;非法处置因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野生动物及其製品等。其中,为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製品提供交易场所、发布广告等交易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穗推食品现场快速溯源

  “广州将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山区等重点区域,将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丁力表示,重点排查可能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经营、贮存、製作野生动物菜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和经营者,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同时,探索在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全面推行“食品现场快速检测和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

  丁力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22宗;检查网络监测电商平台、自建网站6785个,发现并督促下架疑似野生动物交易商品信息近1.7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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