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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隐瞒疫情被处罚人员将被联合惩戒

2020-04-07 12:50:53大公网 作者:任芳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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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部分进出境人员在填报健康申明卡时隐瞒疫情、掩盖症状,企图蒙混过关的情况,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6日表示,隐瞒疫情、掩盖症状被处罚人员将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惩治力度,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入境隐瞒疫情最高罚3万

“有的人入境前14天有过疫情严重国家或者地区的旅居史,有的人在飞往国内航班上服用感冒药,但在入境时未向海关报告。还有些交通工具的所有人,在向海关申报船员健康状况时隐瞒了船员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真实情况。”宋悦谦表示,海关近期查获6起案件,依法给予警告或者最高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宋悦谦介绍,隐瞒疫情、掩盖症状被处罚人员将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黑名单”人员在进出境环节对其行李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有同行人员对同行人员的行李一并严查;对被处罚人员的进出境邮件、快件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

被处罚人员属于海关实施信用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的,被处罚人员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被处罚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属于海关实施信用管理企业的,被处罚交通工具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被处罚人员属于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同时,海关将加大对被处罚人员违法情况的曝光力度,除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被处罚人员相关信息外,还将通过各种媒体将案件信息公之于众,使违法者无处遁形。各地海关将会依托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将被处罚人员的违法信息归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地方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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