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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改完善国旗法、国徽法内容

2020-08-08 04:24: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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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尺度比例

  •增加规定,特殊情况使用其他尺度的国旗,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国旗、旗杆的尺度比例应当适当,并与使用目的、周围建筑、周边环境相适应

  •增加规定,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应当与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相适应

  增加适用场合

  •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增加规定,宪法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增加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升挂国旗的要求,并对居民小区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升挂国旗作出规定等

  明确监管部门

•增加规定,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统筹协调全国範围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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