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中国 > 正文

实体清单设改正时限逾期才罚 针对极少数违法的外国实体

2020-09-21 04:24:31大公报 作者:朱烨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于20日就《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该负责人指出,《规定》只针对极少数违法的外国实体,不会任意扩大范围。上述清单也并非“只进不出”,移出清单的决定可以在将有关外国实体列入清单的公告所明确的改正期限内,该实体改正其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行为后果的,由工作机制依职权作出。若逾期不改正,根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此外,对有关外国实体启动调查程序、决定列入清单、采取处理措施,按照《规定》均应予以公告。

上述负责人指,出台《规定》,正是要为那些守法合规的在华外商提供更加稳定、公平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排除不法行为干扰。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兴业,让广大外商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始终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土。

外企有权申请移出清单

《规定》出台后,引发境内外的高度关注。针对外媒担忧和质疑,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回应指出,《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严格限定的,仅针对极少数违法的外国实体,不会任意扩大范围。同时,列入清单的程序亦是透明规范的。对有关外国实体启动调查程序、决定列入清单、採取处理措施,按照《规定》均应予以公告。同时,外国实体在被调查过程中有权陈述、申辩。

对於不可靠实体清单是否“只进不出”的疑问,商务部回应称,工作机制将按照《规定》,对不可靠实体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比如,按照《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将相关外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所基於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工作机制可以决定将该实体移出清单。又比如,在将有关外国实体列入清单的公告所明确的改正期限内,如该实体改正其行为并採取措施消除行为后果的,工作机制应当作出决定,将其移出清单;若逾期不改正,根据《规定》採取相应措施。此外,移出清单的决定可以由工作机制依职权作出,相关外国实体也有权向工作机制申请将其从清单中移出。

专家:合规企业营运更顺畅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大公报表示,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实际上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一种方式,与外媒猜测的“中国保护主义”恰恰相反,是更好地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经营,为其创造更透明营商环境的举动。

“在华外企完全不用担心。”白明说,“对他们而言,实际上是利好消息。”他表示,《规定》将为在华外企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营商环境,避免恶性竞争和非合法企业鱼目混珠,甚至还将帮助合规企业更顺利的运营。“防患於未然,更能保护合法合规企业的利益。”他同时指出,中国会继续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绝不会走“封闭的保护主义路线”。“中国如果要走向贸易强国或贸易大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必要的一个步骤。”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