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表决通过了生物安全法,将自2021年4月15日即中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17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生物安全法是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其颁布和实施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袁杰指出,生物安全法系统梳理、全面规範各类生物安全风险,明确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填补了生物安全领域基础性法律的空白,有利於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该法颁布和实施将有利於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