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修订草案)21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至今年11月19日。现行国防法共12章70条,今次共修改50条、增加6条、删除3条,调整第四和第五章的名称。现行国防法的第四章名称是边防、海防和空防,草案修订为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并新增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包括太空、电磁、网络空间在内的其他重大安全领域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草案关于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的章节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其中“发展利益”是新增内容。草案还增加军委主席负责制,增加公职人员模范带头参加国防教育,以及对普通高校和高中学生实施军训制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