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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向华晨集团发出警告函

2020-11-25 09:21:46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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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监管部门对涉债务违约的公司加大调查。华晨汽车(1114.HK)母公司华晨集团昨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警示函及调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指华晨集团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重大事项对债券偿付的影响进行公告。

华晨集团表示,收到警示函后,公司深刻反省,针对具体问题自查、梳理,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并进行整改,以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公司对警示函中认定的事实无异议,支持并配合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相关中介结构履行发行职责,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华晨有关债券违约引起市场关注,中国证监会上周五称已依法对华晨集团开展专项检查,当日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另一方面,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昨日发公告称,交易商协会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的自律调查已基本完成,“已将自律调查发现的永煤控股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通过有关部门移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交易商协会将处分永煤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按程序推进对永煤控股的自律处分。此外,在调查中发现永煤控股母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也涉嫌存在相关违规行为,已对其启动自律调查。

永城煤电控股11月10日未能按期兑付10亿元270天期的超短融“20永煤SCP003”,债券持有人周一召开会议,商讨“偿还50%本金,剩余部分展期270天”的展期方案,集团昨天发布公告称,持有人会议已通过有关议案;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并豁免本期债券违约。据公告,“20永煤SCP003”存续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共有31个账户持有。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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