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中国 > 正文

香港仲裁保全申请 涉87亿人币资产

2020-11-28 04:24:29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去年9月在港举行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针对法律仲裁和风险管理等领域安排了多场专题论坛/新华社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分别代表两地签署的《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依据的是已颁布实施3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规定。

  30年间,两地先后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将商签过程大致分为起步阶段、探索积累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她说,基本实现了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全面覆盖,在民商事领域构建起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

  司艳丽还介绍了主要成果。一是推动两地民商事判决自由流通,实现“一国”之内更紧密高效的合作。“将香港各界十分关心的未成年子女返还等案件类型悉数纳入,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等价值理念。”她举例说。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截至今年,内地人民法院已批准17起香港仲裁保全申请,并就总计87亿元人民币的资产作出保全措施。”她说。三是推动两地在程序性事项方面的合作,提高互涉案件审理质效。

  在基本法的“而立之年”,两地首次以补充安排形式检视、修改既有司法协助安排。司艳丽认为,这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从建章立制步入优化完善的新阶段,也充分展现出基本法的强大生命力。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