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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机制简单有效 促民商事法律司法合作

2020-11-28 04:24: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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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今年1月,“粤港澳大湾区同船货运巴士”在广州中外运黄埔仓码头正式启动/中新社

  【大公报讯】记者赵一存深圳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7日在深圳市签署《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下简称《补充安排》)。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我们透过签订《补充安排》完善了《安排》的运作,为双方就仲裁裁决的相互执行提供简单而有效的机制,进一步促进双方在民商事法律的司法合作。

  她认为,随着大湾区各项发展计劃逐步落实,并配合大湾区对於争议解决服务的推广,相信仲裁及其他争议解决服务将会被更广泛地应用在有关大湾区的争议事宜中。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主任丁国荣27日在深圳出席内地与港签署仲裁裁决补充安排发布会时回应大公报提问,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位处“一带一路”枢纽,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签署《补充安排》能釐清和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区和内地之间仲裁裁决的执行安排,亦令透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当事人权益得到更充分保障。同时,《补充安排》配合两地其他安排或措施,能够加强粤港澳司法及法律交流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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