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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跨境婚姻案判决将互认 免重複诉讼

2021-01-23 04:24: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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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最高法二十二日表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内地与香港共签署八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执行情况良好。图为北京市民在图书大厦内翻阅《民法典》。/中新社

  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互认和执行安排进展如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大公报提问时表示,香港特区已就该安排有关本地立法提交立法会审议,“相信会很快生效施行”。她表示,过去三年香港家事法庭近7万宗离婚案中,涉内地约佔18%,年逾4千宗,两地民众对互认及执行判决需求迫切。这项安排生效后,将为相关家庭成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提供更确定的法律保障,釐清权利义务免重複诉讼。/大公报记者 赵一存北京报道

  司艳丽介绍,两地经济联繫更加密切,家庭在两地均有资产的情况不断增多,跨境婚姻家庭纠纷大量增长。统计显示,过去三年,当事人向香港家事法庭提出的近7万宗离婚案件中,涉内地婚姻案件约佔18%,即平均每年超过4千宗。根据两地现行法律规定,除解除婚姻关係的判决之外,两地法院作出的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如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等不能相互认可和执行,导致当事人只能在两地重複起诉。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比如,在取得香港法院判决后,判决涉及的财产在内地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并移居内地的,在两地缺乏相互认可和执行有关判决的机制下,另一方将无法迅速採取补救措施,而只能在内地重新提出诉讼。”司艳丽说,两地民众因此对两地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判决需求迫切,期待强烈。最高法与香港有关方面於2017年6月签署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并将未成年子女返还等案件类型悉数纳入,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价值理念。

  司艳丽22日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大公报提问时表示,香港特区目前已就该安排有关本地立法提交立法会审议。根据双方约定,将在香港完成本地立法以及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之后正式实施,“相信会很快生效施行”。而这项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为相关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更确定的法律保障,避免跨境因素或两地法律制度差异而影响其法律权利。

  回归以来签8项安排

  此外,就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而言,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与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均为对两地民商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的文件,但两者适用範围不同,“类似於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两者叠加后,两地法院90%左右的民商事案件判决将有望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司艳丽说,这标志着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的基本全覆盖。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外,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等6项安排均已生效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赵向阳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实践,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有效维护了香港基本法权威,有利於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於增进香港同胞切身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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