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强调,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儿童主任详细了解被委托照护人身体状况和监护能力,指导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对于不能履行照护职责的,民政部门需第一时间协调落实临时照护职责。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引导务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远程“见面谈心”,并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其过好春节、过好寒假。
与此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协调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纳入当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部署,重点给予关心关爱,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引导被委托照护人加强对儿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尽量做到少外出、少访亲、不聚堆。对于儿童及其家庭在疫情防控物资等方面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提供相关支持。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因确认感染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的,民政部门要落实临时照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