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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梅亦:倡长期护理保险纳入法定社保体系

2021-03-08 17:19:30大公网 作者:任芳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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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梅亦

  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梅亦两会期间对记者表示,内地现行法定社会保障体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大社会险种,建议奠定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第六险”的法律地位,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造福于民。

  据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自2016年开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以来,目前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49个城市,首批试点覆盖近1亿人,基金收支规模接近300亿元,累计享受待遇人数约110万人,平均支付比例在70%左右,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在拉动就业创业、发展养老产业、支持家政服务业、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优化医疗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溢出效应和赋能作用初步显现。

  以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江西省上饶市为例,梅亦介绍,通过4年多的试点,享受待遇人群从年龄段上实现了从2 岁至 108岁全年龄段覆盖,失能类型上实现了失智、年老、疾病、发育迟滞、伤残等全失能类型覆盖。

  梅亦认为,为解决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第六险”的法律定位问题,需要在立法上双向发力,建议修订完善《社会保险法》,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独立险种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并加快《医疗保障法》立法,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立法内容,使长期护理保险有法可依。

  与此同时,相较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全社会日益增长的长期照护需求,迫切需要国家层面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覆盖范围、筹资渠道、保障范围,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稳健发展。

  此外,应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做法,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清单,以清单的方式明确待遇支付的边界,厘清与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等的界限,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支付范围和不予支付范围,为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提供遵循。


责任编辑:郭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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