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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手法/阿里强迫“二选一” 违者罚坐冷板櫈\大公报记者 倪巍晨报道

2021-04-11 04:24: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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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日对阿里在内地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图为2019年11月,巨型“天猫”塑像在重庆观音桥商圈亮相。\资料图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日对“阿里巴巴集团”(下称,阿里)在内地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的“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公布了行政处罚书。处罚书披露的大量细节,如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促销,将不顺从者列入“灰名单”,取消其参加促销活动资格,并对其进行“搜索降权”惩罚,将经营者商品排序靠后等。这些形同坐冷板櫈的惩罚,进一步坐实了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

  处罚书称,2015年至2019年,阿里网络零售平台服务收入在境内10家主要网络零售平台合计服务收入中的佔比分别达86.07%、75.77%、78.51%、75.44%、71.17%,其网络零售平台商品交易额在境内网络零售商品交易总额中的佔比依次为76.21%、69.96%、63.58%、61.70%、61.83%。数据显示,阿里市场份额稳定,且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

  处罚书还指出,阿里在服务价格、平台内经营者流量获得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均有很强的市场控制能力,并凭藉雄厚的财力、先进的技术条件巩固和增强其市场力量。此外,阿里旗下平台内的其他经营者在交易上高度依赖阿里,加之阿里在关联市场具有显著优势,且相关市场进入难度大等,都表明阿里在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

  协议直接规定 口头方式提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事实和依据方面,处罚书指出,阿里依据销售增长、商品能力、用户运营、品牌力、服务能力、合规经营等因素,将其平台内经营者从高至低分为SSKA、SKA、KA、核腰、腰部、长尾、底部等层次,对KA及以上核心商家,通过协议直接规定及口头提出等方式,禁止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

  此外,阿里还採取多种奖惩措施促使平台内经营者执行其“二选一”要求,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威慑效果,使得更多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不执行阿里提出的“二选一”要求。

  处罚书举例称,对违反“二选一”要求的部分平台内经营者,阿里採取了取消其促销活动期间资源支持的处罚手段,部分经营者因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双11”“618”等促销活动,被阿里取消了促销会场优先展示位置。另一方面,阿里制定了“灰名单”制度,将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的经营者列入名单,取消其参加阿里大型促销活动的资格,大部分被列入“灰名单”的经营者最终只得执行阿里的“二选一”要求。

  抑制市场活力 限制消费选择

  证据显示,为限制市场竞争,阿里还对其平台内部分未执行“二选一”要求的经营者实施“搜索降权”,此举直接导致有关经营者的商品在阿里平台上排序靠后,甚至是无法被搜索到。更有经营者甚至被“取消KA资格”或“终止相关合作”。处罚书强调,大部分含“二选一”内容的合作协议,并非平台内经营者自愿签订。

  处罚书认为,阿里实施的“二选一”行为,不仅阻碍要素自由流动,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更限制了经营者多样化、差异化创新经营,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影响了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对消费者影响方面,则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从长远看会对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带来潜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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