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交多优惠为由,违规超收费用,价格无公示,无发票无合同等。
•谎称与权威部门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等。
•虚假标价再打折扣促销。
•无证无照开展教育培训。
•在合同格式条款上“做手脚”,侵害消费者权益。
•利用销售电话、微信等对家长持续性“狂轰乱炸”。
•诱导报名包过班、集训班。
•诱导消费者参与机构的推荐好友助力活动,完成任务不兑现礼品。
大公报记者江鑫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