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性检出者1,男,65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安,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9:00自驾车到洪泽区中医院排队采样,约1小时结束,随后送同事夫妇到金盛花苑,送同事到白牡丹宾馆,随后驾车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2,男,52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8:30和一名同事(同湖南旅游人员)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约5分钟,采样后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3,女,58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洁员,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7月28日上午7:20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采样后回家未外出,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4,男,51岁,汉族,某旅行社导游,住盱眙县,7月27日夜抵洪后,自行驾车返回盱眙县家中,期间未外出,7月28日下午17点与其父母自驾车至盱眙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当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7月29日凌晨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截至目前,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80名和次密接人员115名,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所涉及的相关居住场所和活动场所均已落实相关消毒措施。为了自己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