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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对接中成药上市标准

2021-11-25 04:28: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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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方俊明广州报道: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提出促进粤港澳三地中成药上市流通标准对接,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临床试验创新联盟”。开展不同技术路线新冠病毒疫苗检验能力建设和批签发授权申请,疫苗电子追溯覆盖率要达100%。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械监管创新”是《措施》重点,建立粤港澳三地药品监管信息共享通报、安全风险会商等机制。支持“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设,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将持有的药品医疗器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生产。将打造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孵化平台。完善简化港澳已上市的中成药注册审批工作质量保证体系,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引入中药人用经验证据用于中成药内地注册上市。

  广东还将重点提升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其中,要开展不同技术路线新冠病毒疫苗检验能力建设和批签发授权申请;支持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加强血源筛查核酸检测试剂盒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措施》还提出建设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实现所有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升级广东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疫苗电子追溯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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