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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元一锅的火锅用“地沟油” 四川火锅店被罚138万

2021-12-03 09:58:08中国市场监管报 作者: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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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从成都市场监管官方微博获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地沟油”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钟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行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5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了解到,涉案的这家火锅店就开在简阳市,从2014年开业至今,并没有严格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在老板钟某、王某的授意和安排下,由服务员、传菜员负责将每日顾客食用完毕的火锅锅底,回收至后厨倒入装有过滤盆的金属桶内,厨师长或厨师待回收火锅油沉淀后再进行循环熬制,待到第二天火锅店再次菅业时,厨师长或厨师将前日熬制好的火锅老油加热后加入盛有火锅底料的锅内进行配制搭锅,再将锅底端上餐桌供客人重复食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火锅中添加“地沟油”,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者必须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买单。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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