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安徽一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

2022-01-14 09:20:57中国新闻网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据休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1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陈运欣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