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开举指出,海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在繁荣市场经济、为公民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也随附着信息割裂和平台封闭的问题。自2021年起,关于互联网应用程序间相互屏蔽、割裂的问题已逐渐引发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针对此类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展开了针对“屏蔽网址链接”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尽管在此过程中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关键性和基础性问题尚未取得突破性成就。
在沈开举看来,公共服务形式在消弥公共信息与公民之间沟通“鸿沟”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相应的短板:首先,内容重复建设。大型互联网平台间APP数据信息彼此割裂,用户重合度低,进而导致政府等公共机构需要在不同平台间重复开立账号并上传、维护信息,以期增大信息传递的覆盖面,进而导致了工作人员数量的增加,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成本。其次,公民跨平台必要信息和公共服务的获取受阻。互联网应用APP具有封闭性,进而使得只有进行注册的用户才能获取政府等机构在该平台上发布的公共信息和提供的公共服务,这也相应地导致了公共信息和服务获取的不平等性。
同时,诱发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不合理扩张。当政府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服务等为一家或少数几家大型互联网平台所实质垄断时,这不但会严重影响公民获取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同时也将导致信息和服务在相对单一互联网平台的集聚效应,进而助推该平台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这无疑将导致中小微企业与此类大型互联网平台间的不公平竞争。
破除平台间信息藩篱
沈开举认为,畅通信息传播渠道的核心在于打破互联网平台间信息传播的藩篱,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以开放政务类公共信息和服务为突破口,继续助力打破我国头部互联网平台、“超级APP”间彼此封闭和割裂的信息藩篱,将网络平台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持续、有效地深入推进。
他建议,将党政、司法等机构通过“两微加一抖“发布的政务类公共信息和服务定性为强制开放的范畴,任何平台不得占为己有。具体而言,应要求相关网络平台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保障其他平台的网络用户能够直接访问或搜索此类信息并使用相关服务。针对国家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高校、医院、公园、博物馆等组织及管理机构,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服务应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避免在不同平台间重复建设和维护此类公众账号。
此外,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推动有关行业协会或头部企业制定“政务类公共信息开放标准”,从信息开放的范围、程度以及技术标准等角度制定规则,形成合理的信息开放模式,保障信息开放的可操作性。而对于阻碍政务类公共信息开放及互联互通的平台型企业,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惩戒,进而形成保障和促进互联互通的有效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