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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两高报告载明反“网暴” 专项立法正当其时

2022-03-13 12:14:06大公网 作者:任芳颉、凯雷、实习记者郭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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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跑两会二十年,与“信息”相关的建议和提案一直吸引着我们的关注。前十年最关切的是信息公开,很多代表委员就政务信息公开提出立法建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实施效果显著;而这十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打击虚假信息又成了一个全社会关切的痛点与课题。而近年来一系列社会事件让“网暴”这一与谣言同等恶性的现象浮出水面,社会反映强烈。据我对2022年的“两会”观察,可以说打击“网暴”已经成为线上线下,代表委员、司法机关的共同关切,就反网络暴力开展专项立法正当其时!

  网络暴力 “破圈”, 吁“网暴”入刑呼声高

  从德阳女医生遭人肉自杀案,到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再到刘学州被网暴到海南自杀事件,可以说,网络暴力已然“破圈”,从过去隐藏在角落里到现在暴露无遗,给当事人带来无法逆转的伤害,甚至直接导致生命的消逝,更引发社会的强烈震动。

  今年1月,河北邢台刘学州自杀事件发生后,其中牵扯到的校园欺凌、网络暴力、家庭教育缺失、儿童拐卖等问题再次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网络暴力第一次以最具体、最让人痛惜的方式被推送社会面前。

  刘学州事件,笔者全程观察,从引发关注到微博、抖音各平台迅速跟进,从技术和运营规则两方面细化相应管理规则,比如抖音升级网络暴力管理系统,从创作者的新权限与功能方面,可以对发出用户风险提醒,提供“拉黑/举报/移除粉丝”的弹窗;而微博也上线了类似“一键防暴”的模式。但相关讨论,并没有结束,一直延续到两会这一参议政议政的最高平台上。

  笔者留意到,“两会”前民众呼声真真切切的化作了代表委员们的提案与建议。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制止网络暴力的建议,“网暴追究刑责”、“严重网暴纳入公诉”已成为不少代表委员的共识,也有人大代表建议,对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更让人感到振奋的是,最高法、最高检已经将“治理网暴”写入工作报告之中。代表委员们的呼声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建议将严重的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登上了微博热搜,引发热评。可以说,网暴入刑的呼吁已经在全民上下形成同频共振!

  两高报告载明反“网暴” 代表联署吁专项立法打击

  笔者和诸多代表委员、记者与网友直接交流时发现,打击“网暴”,和当年治理谣言一样,已经形成共识。这不是一个人的事,不是具体一件事,而是全社会上上下下的事。北京上海一线城市的派出所已经有了鲜明的意识,及时受理遭遇“网暴”者的报案,这是派出所的事;热点事件中,“网暴”现象露头,视频、网络平台同样有了鲜明的意识,进行主动、迅速处理,这是平台不可推卸的事。

  甚至,这次两会看到,检察长张军所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载明“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等犯罪”,这其中就有“严重网暴当纳入公诉”的意涵,这是当事人的“私事”,更是国家社会的“公事”。但还不能仅止于此!各家互联网平台抖音、快手、微博等各自为战,派出所疲于应对,虽然可能将网暴遏制在一时一地,但从【事实,报道,舆论】新闻学框架中看,网暴和谣言一样,它是一个横跨三个象限的元素,一旦发作常常搅动各个维度层面,作恶者则可以从这三个象限的漏洞中逃脱再次兴风作浪。

  平台打击“网暴” 有法可依

  从过去二十年“两会”,涉及信息公开、治理谣言这一正一反的实践看,司法是最有效的抓手,专项立法是最大的震慑,从根本上治理网暴,让人人敬畏,需要从法律法规的立法到执行层面推进一个一揽子计划。同时从实施、司法、立法实践上观察,针对“网暴”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施暴,需要给一事一议的公安机关、网络平台,赋予主动打击、处置的法律责任与权力。刘学州的悲剧提醒我们,网暴背后突显的是保障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的责任缺失,包括预警、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干预工作机制,这需要在针对打击“网暴”专项立法调研时,由司法、网信办牵头,民政、教育等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进来!

  出台网暴相关的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的时机已经成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真正落地,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将有助于各大互联网平台在制定打击“网暴”相关的管理规则时,更加有法可依。这不是终点,正如蒋胜男代表所言,“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都在推动这个社会变得更好!”打击网暴,依法弘扬社会正能量,打击假恶丑,这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线上网民的责任,责无旁贷。毕竟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遭受网络暴力的不是你自己。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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