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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上被拿下的“老虎”何兴祥被公诉:曾在台上大谈反腐

2022-05-07 09:31:12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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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高检5月6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被公诉。

  检方指控,何兴祥涉嫌四项罪名——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

  何兴祥,出生于1963年,今年59岁,1982年8月参加工作,管理学硕士。

  何兴祥长期在银行系统工作。

  公开履历显示,何兴祥曾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组书记、行长,吉林省分行副行长,海南省分行行长,山东省分行行长等职。

  2014年,何兴祥调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之后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至2020年。

  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农发行党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巡视组反馈称,农发行“对包括扶贫贷款在内的一些信贷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处置不力,统筹脱贫攻坚与防范风险不够平衡”。

  2020年,何兴祥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在何兴祥到国开行工作前,2019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查。

  胡怀邦获刑后,2021年1月8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通报胡怀邦案件一审判决情况,并以案为鉴开展反思剖析,研究部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相关工作。

  当时,何兴祥也在现场。

  2021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何兴祥还在现场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

  那次会议提到,要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坚决减存量、遏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21年9月9日下午,何兴祥任上被查。

  政知君注意到,在落马之前,何兴祥曾大谈反腐。

  在2020年6月国开行总行机关召开的2020年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开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曾出席并讲话。

  何兴祥要求,稳步推进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增强支部组织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抓纲带目,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强化关键少数、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狠抓问题整改,加强监督检查。

  中纪委罕见通报

  何兴祥是个“两面人”。在没有落马之前,何兴祥曾多次就化解金融风险发表观点。

  比如,2019年,何兴祥以“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为题,为总行机关干部员工讲授专题党课。

  当时,他说,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面临金融风险,“一定要以史为鉴,警钟长鸣,汲取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但事实证明,他台上一套、背后一套。

  2022年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提到,何兴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

  政知君注意到,今年1月24日,蔡鄂生被开除党籍。当时,中央纪委的通报是蔡鄂生“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

  2017年9月,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被双开时,中央纪委曾首提滥用监管权、审批权。

  何兴祥也是首个被指“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老虎。

  另外,通报提到,何兴祥还“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等。

  何兴祥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四项罪名

  据最高检5月6日消息,何兴祥涉嫌四项罪名——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情节特别严重;

  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何兴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

  其中,“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在落马老虎所获的罪名中比较罕见。

  根据刑法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刑法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规定是: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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