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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数字经济立法 助数据跨境安全流动

2022-05-14 04:24: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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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工业数字化是《条例》的重点内容之一。图为广州展示的工业数字化生产平台。/大公报记者敖敏辉摄

  【大公报讯】记者敖敏辉广州报道:记者13日从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城市数字经济首个地方性法规。

  《条例》对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四大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做了具体规定。新法亦明确推动大湾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推进粤港澳超算中心、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通。

  促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

  《条例》明确了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四大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要求,强化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筑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数字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智慧农业云平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

  《条例》对领域内创新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广州司法部门统筹制定数字经济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清单,市有关部门将制定本部门数字经济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强制清单。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是《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广州南沙将“数据海关”试点和粤港澳数据要素合作试验区建设相结合,推进澳门科技大学科研专线和香港科技大学科研专线建设,探索科研数据跨境流动。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颜昕表示,包括身份认证、商务政务领域的跨境签约,广州等内地城市与港澳已有一些具体的落地应用。我国数据管理分级分类,涉及到个人信息以及国家安全的管理较严格。不涉及这两类的则有较大流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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