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内地新措规范网络主播行为

2022-06-23 04:25:15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据央视新闻报道: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十八条,明确提出,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规范”第十四条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洩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发布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等31种行为。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