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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穗模拟庭审 加速湾区司法规则衔接

2022-06-24 04:25:0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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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模拟庭审展示相关司法规则衔接的具体操作。\受访者供图

  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提速!记者23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通过借鉴港澳司法规则,6项司法规则衔接操作指引正式发布,并于22日举行“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模拟庭审”,进一步推动衔接规则在实践层面落地落实。有香港律师表示,通过湾区司法规则的衔接促进互学互鉴,对完善跨境商事案件审判机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也起到推动作用,而且进一步提升港人对内地司法制度的认同感。也有专家称此举将为创新大湾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提供新思路。\大公报记者 方俊明广州报道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目前正加速推动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融合发展。而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也明确提出要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其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沙自贸区法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结合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征求涉外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梳理、完善了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律师调查令、交叉询问及域外法辩论等6项司法规则衔接的操作指引。

  提升跨境商事纠纷解决质效

  据介绍,6项司法规则衔接的操作指引完成了港澳规则的内地化改造,适用于广州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该指引的发布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规则衔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突出当事人主体地位,发挥律师等专业代理人作用,全面提升跨境商事纠纷解决质效,提高内地司法国际公信力。

  为推动衔接规则在实践层面落地落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模拟庭审”。其间,法官与律师围绕一宗涉港买卖合同纠纷,通过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分别展示上述6项相关司法规则衔接的具体操作。其中,“属实申述”借鉴在香港诉讼程序中推行多年较为成熟的属实申述规则,引导诉讼参与人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委托当事人送达”借鉴香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提升涉港澳案件送达效率。

  “证据开示”则是指涉外民商事案件开庭前,当事人向相对方出示、互相交换持有的证据材料并质证的程序,借鉴香港的文件透露规则,及时固定争议焦点,防止证据突袭。与内地民事诉讼法有关庭前“证据交换”和庭前会议等规定不同的是,“证据开示”由各方当事人自主完成,不必专程赶赴法院,也无需法官主持。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健斌表示:“证据开示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尝试,可以很好地解决以前民事诉讼会出现的虚假诉讼、当事人不诚信的种种情况。”

  增进港人对内地法制认识

  “广州市法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在点评模拟庭审时说:“在坚持内地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借鉴适用英美等法系中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诉讼规则,不仅能够完善现有的诉讼制度,也能够增进港人港企对内地司法制度的认同感。”广州市委党校教育长陈晓平指出,广州市法院对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将为创新大湾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破解合作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在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李律师告诉大公报,通过湾区司法规则的衔接促进互学互鉴,对完善跨境商事案件审判机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也起到推动作用,也进一步提升港人对内地司法制度的认同感。他建议,粤港澳三地可就更多不同类型的跨境纠纷或案件开展仿真庭审,在“证据规则比较与借鉴”、“域外法查明的合作”等方面深入研讨,形成更多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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