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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宏武被决定逮捕

2022-07-13 10:57:04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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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13日上午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宏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通报,刘宏武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甚至借机钻空子、搞腐败。

  刘宏武于今年1月14日官宣被查。6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公职。

  经查,刘宏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甚至借机钻空子、搞腐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欲膨胀,贪图享乐,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寡廉鲜耻,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

  胆大妄为、目无法纪,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热衷于搭建官商交往圈,处心积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资金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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