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姜泰安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定于1月11日至15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4天半,与去年相比压缩了两天。
主要会议议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彰优秀提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