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王才亮对大公报指出,目前国家没有涉“地摊经济”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关的要求分散在各个城乡规划与市容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的规定之中。在他看来,平衡城市“烟火气”所代表的民生与市容环境管理,“首先要把民生问题解决,然后再把城市搞得漂亮一点,这两者要能够辩证地结合起来。”
王才亮认为,地摊经济能够解决基层民众的生活问题和供求所需,是其能够存在的原因。但城市“烟火气”与市容环境管理是可以兼顾的,比如在城市的部分区域划定摊点来解决民生问题,同时在像交通要道、景观地点附近,就不适合允许摆摊,防止影响交通和市容。“长期以来,地摊经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本质上这是如何细致化、精准化城市管理的问题。”王才亮指出,近年不断有地摊经营者与城管发生冲突的情形,这要求在依法行政时要尽量从宽从轻,避免激化矛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对大公报指出,近期一些地方不再禁止“路边摊”,但是目前在具体操作上还没有出台很明确的指导和详细规程。未来如果城市综合治理的目标也包括“地摊经济”的繁荣和烟火气的回归,那么“地摊经济”的发展会朝着好的方向迈进。\大公报记者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