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023年内企境外上市备案情况
提升民企贷款占比
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提前对接融资需求
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保持融资渠道稳定
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
科学配置民企债券
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
建设债券专属平台
研究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
支持民企境外上市
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
支持保险投资民企
支持保险、信托等机构以及资管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投资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
大公报记者海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