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打官司”,很多港人脑海会浮现香港法庭的场景。“自从首个大湾区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一(下称‘指引一’)出台后,越来越多港澳当事人将大湾区内地九市法院作为诉讼‘优选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佘琼圣表示,“更有港澳当事人在合同中主动选择由前海法院管辖,体现了港澳居民对内地司法机构的信任度和法治认同感。”
佘琼圣指出,“指引一”出台以来,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约1.5万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5814件,涉港澳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幅缩短。记者获悉,“指引一”出台以来,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港澳商事案件超1万件,通过“活封活扣”措施在广东全省释放了价值127亿馀元(人民币,下同)的查封财产。成功处理超过25万件企业拖欠账款案件,帮助企业追回债务1101亿馀元。
“大湾区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出台后,不少港澳居民选择到内地解决纠纷的意愿都有所提升。”佘琼圣表示,自贸区推出了“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升级改造区际司法协助平台,提升送达及调查取证效率,提升港澳居民在内地诉讼的便捷度。\大公报记者卢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