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签注”由内地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与传统由内地机关签发的旅游签注、商务签注和探亲签注及外国政府签发的护照一样,持有人在入境香港时被归类为“访客”,受逗留条件限制。“人才签注”并不能令持有者获得“香港居民”的身份或领取“香港居民身份证”、无法积累“通常居住”在香港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