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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流动/《大湾区标准合同》 扩展至各行业

2024-11-02 05:02: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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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大湾区标准合同》便利措施11月1日起扩展至各行业,当中金融机构需求明显。图为10月29日香港金融科技周上的金融机构展台。\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香港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下称《大湾区标准合同》)便利措施扩展至各行业,促进更多便民利企的跨境服务及湾区数据流通,于11月1日生效。香港特区数字政策专员黄志光表示,促进内地数据在大湾区流动是推动粤港两地跨境服务、数字经济及智慧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既便民利商,亦可加速大湾区经济融合发展。《大湾区标准合同》并不影响私隐专员公署对条例的遵守情况作出监察及监管,香港个人资料的处理及跨境转移仍继续按照自愿原则及受《私隐条例》规管。\大公报记者 李昌鸿报道

  按照2023年6月香港特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签署的《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协议框架,《大湾区标准合同》便利措施于去年年底推出,让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和香港的个人及机构可按自愿原则及统一的模板订立标准合同,以促进及简化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安全流动。

  私隐署欢迎:助建“数字湾区”

  据了解,《大湾区标准合同》便利措施于银行、信贷资料及医疗业界先行先试,一直运作畅顺并获得业界正面评价。香港特区数字政策办公室1日表示,由当日起,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和香港所有行业皆可参与便利措施及自愿采用《大湾区标准合同》,同时优化相关备案安排及理顺若干执行细节,进一步便利企业进行跨境个人信息合规流动。香港特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表示,十分欢迎政府的有关措施,让更多不同的企业及机构受惠,便民利企,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建立“数字湾区”。

  对于便利措施扩展至各行业,内地的华商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院长罗洁表示,《大湾区标准合同》与之前的国家标准合同相比更为简便,便利湾区企业开拓市场。之前内地数据出境存在通过国家网信部门安全评估、按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经专业机构进行认证、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与境外接收方订立合同三种主要的方式,过程较透过《大湾区标准合同》更为严格和复杂。

  新措施实施后,一方面为湾区内地九市个人信息出境合规减负的同时,对于香港各行业的企业也是利好,尤其对于跨粤港的集团,能够减轻集团内个人信息流动的合规成本。举例来说,一家香港银行若需要向内地九市的合作企业提供个人数据,该银行只需针对简化后的评估要求完成评估,准备标准合同和承诺书,并在标准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备案,而无需提交复杂的评估报告,提高了银行的业务效率。

  内地律所:金融机构需求明显

  罗洁称,今年以来已有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寻求他们提供相关服务,这些公司在大湾区和香港均有业务,《大湾区标准合同》可以让企业跨境数据安全顺畅高效流动。如今有很多企业前来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尤其是金融机构需求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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