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内地人才通过便利签注参与香港科创合作,加速跨境资源联动。
一般而言,任何人士在获准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期间,可进行以下商务活动:
•签订合约或参加招标投标
•参加展览会、交易会
•解决索赔问题或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应邀从事商务、科技考察活动
•参与短期研究会或其他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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