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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黑手选中梁天琦做炮灰 鼓吹违法仍逍遥法外

2018-06-12 06:01:15 作者:龚学鸣、庄恭诚、梁康然、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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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部以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为拍摄对象的纪录片《地厚天高》在坊间上演,不少反对派对此大肆吹捧,片中梁天琦曾自问:“我是否就是这个‘chosen one’(被选中的人),是否真的要肩负香港的命运,成为你们的英雄?”讽刺的是,这个被反对派吹捧出来的所谓“英雄”,即将面对六年的牢狱生活,而有份将梁天琦这些年轻人一步步推向万劫不复深渊的反对派人士,仍然逍遥法外,别有用心的外国势力,无耻地乘机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究竟谁是幕后黑手,要为这些年轻人人生被毁而负责,答案呼之欲出。 

近年来一些反对派人士,如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违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不断鼓吹所谓“违法达义”的歪风,误导年轻人可以为了政治诉求而犯法,公然蔑视法律。曾为港大学生的梁天琦早于2013年底,即违法“占领”行动前,已被戴耀廷看中,两人曾被拍到同桌食饭,相邻而坐的亲密镜头,据悉当时是港大利玛窦堂高桌晚宴,戴耀廷担任嘉宾。

“案底令人生精彩” 谁说?

着名专栏作家屈颖妍接受访问时表示,鼓励年轻人违法达义的戴耀廷,以及讲过“案底令人生变得更精彩”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都应该出来向大家交代,“这些年轻人为了他们的旗帜,为了所谓违法达义,现在真的达义入狱了,人生更加精彩了,他们又有什么讲法呢?”

“双失废青”住得豪 靠谁?

梁天琦承认,参加违法“占中”对他人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不只是开始参加社运,还结识了黄台仰等“港独”分子,成立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一直没有社团注册及公司注册,收到的公众捐款全由梁天琦、黄台仰成立的私人公司“Channel i (HK) Limited”收受。《大公报》2016年曾独家踢爆,刚从港大毕业、自称是“双失废青”的梁天琦生活却出奇的“豪华”,没有与父母同住的他,独居港岛东月租至少2.4万元的服务式住宅“康兰居”,黄台仰亦以30万元车价购入银色Audi房车代步,两人背后有金主支持。

推人家子女“送死” 自私吗?

在旺角暴乱中“成名”的梁天琦、黄台仰,在搞乱香港后亦留学英美,为自己铺好后路,两人曾被踢爆与两个美国驻港总领事馆人员,在金钟一家高级餐厅密会近两小时。有海外网曾爆料密谈内容,称美领馆人员表示,愿意透过NED(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向“本民前”持供资金协助。

梁天琦被判入狱后,其社交网站发布他入狱前写的文章,提到会“汲取今日的教训,继续为下一代的未来而奋斗”。梁天琦无明言所谓“教训”指的是什么,不过这“继续……奋斗”云云,不过是自我加些光环而已。

试问反对派中有谁会推自己的子女参与违法“占中”呢?但他们竟鼓励其他人参与违法抗争,令年轻人觉得自己是所谓“被选中之人”,最终年轻人亦只是被选中做反对派的炮灰而已。

议员指判刑明确 促惩治“搞手”

图:二○一六年二月八日晚至翌日凌晨,暴徒在旺角街头生事,破坏社会安宁

香港近年连番发生严重的暴力冲击事件,法庭审案后的量刑是否具足够阻吓性,备受社会关注。政界人士希望,这次“港独”派头目梁天琦等人所涉及的旺角暴乱案得到重判,能够向社会尤其是年轻人发放遵纪守法的正确讯息。有立法会议员促请当局追究非法“占中”、旺角暴乱等一系列违法暴力事件的“幕后黑手”。

向年轻人发出勿违法讯息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认为,暴徒纵火、焚烧车辆等任意妄为的行为,绝对不能轻判,否则会让社会得到错误讯息:以为可用追求理想为藉口,用暴力破坏公共秩序。她呼吁年轻人不要相信煽动暴力的言行,并强调非法“占中”的三名发起人,至今仍未受到应有的惩罚,令人感觉煽动者逍遥法外,促请当局尽快处理相关案件。

青年民建联颜汶羽亦希望,香港青年引以为戒,不要再作出任何破坏香港社会运作与秩序的行为。

经民联副主席、执业大律师梁美芬指出,许多年轻人以为,只要挂着政治口号、政治理想,就可以为所欲为,无需遵守法例,视法律于不顾,甚至袭击警务人员,旺角骚乱更造成逾百人受伤,而这次判刑带出清晰讯息:香港是法治社会,社会不容许任何违法行为。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批评,某些政党、学者、宗教领袖,不断教唆他人提升暴力水平,吹嘘冲击要一往无前,毋须顾虑后果,进而制造出种种乱象,令年轻人成为牺牲品。

谈及反对派毛孟静称,本想劝梁天琦潜逃美国、不返港受审,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立法会议员谢伟铨直言,对此感到匪夷所思,强调立法者教违法者“走佬”,这种做法绝不可接受。

对于公民党主席梁家杰以“六七事件”为例,称法官判刑过重,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本案引用的公安条例于1970年通过,与“六七事件”时所采用的法例不同,而且用数十年前的社会准则,去衡量今天的社会行为,这一观念是否恰当,值得讨论。

严重性远超“白石”“喜灵洲”暴动

他认为,虽然本案的刑期较重,但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特别是现今有太多破坏社会安宁的案件,与政治争拗扯上关系,判刑具警示作用十分重要。汤家骅说,旺角暴乱是严重暴动行为,相比10年的最高刑罚,判监六年不算重,当中是有法律基础的。

比较本案与过往的白石船民中心暴动、喜灵洲戒毒所暴动,汤家骅强调,本案的案发地点位于闹市,令很多人担忧自身安全,而且袭击执法人员的行为更甚,严重性远超过去两宗案例。

警续追缉黄台仰等三潜逃犯

旺角暴动“祸首”梁天琦已入狱,警方表示,欢迎法庭对暴动参与者作出具阻吓性刑罚。旺暴调查工作未完,尚有三宗旺角暴动罪案件候审,警方并会继续追缉黄台仰等三名弃保潜逃的被告。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谢子坤昨日在法庭宣布判刑后,在庭外会见传媒时称,本案是首宗在高院处理的旺角暴动案件。是次判刑向公众发出明确讯息,法庭是不容社会出现暴力事件,判刑亦已反映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水平,相信是次判刑具有足够阻吓力。

他表示,称警方调查工作未完,不排除未来会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并会继续追缉黄台仰、李东昇、李倩怡三名早前弃保潜逃的旺暴案被告归案。

据资料,旺角暴动至今,警方已拘捕91人,当中28人已被定罪,各人分别被判感化令至判监七年不等。目前,仍有三宗暴动罪案件正在排期审理,案件分别是“美国队长”容伟业案、“占旺女村长”毕慧芬案,以及梁天琦砵兰街暴动重审案。

彭定康又急速“抽水” 干预港事颠倒黑白

图:旺暴“祸首”梁天琦判囚六年,彭定康随即出来“抽水”

旺暴“祸首”梁天琦昨被判囚六年,末代港督彭定康随即出来“抽水”,称现时《公安条例》政治化,被滥用于对付反对派及抗争者云云。本港法律界人士直斥该言论“颠倒黑白”,因为《公安条例》非特区政府制定,而是英国《普通法》下的产物,彭定康“最无资格”作该言论。

过气港督无资格讲

昨早梁天琦被判囚的消息传出不久,由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哲斯(Benedict Rogers)牵头成立的“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便发出新闻稿,提到彭定康与多名英国政客对梁天琦的判刑感到担忧,当中更引述彭定康称,他于上世纪90年代在港进行《公安条例》改革,是因为该法例中定义含糊不清,有机会被滥用,且不符合联合国的人权标准,但对现时该条例在政治上被用来对付反对派和其他抗争者感到失望云云。

对此,身为资深大律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直斥彭的言论是“颠倒黑白”。他强调,现时香港所用的暴动罪定义,并非由特区政府制定,更不是中央政府制定,而是出自英国《普通法》。他说,梁天琦行为在电视上众所周知,“如果你说法官滥用法律程序,将梁天琦定罪,完全是颠倒黑白的说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亦指出,集体暴力违法与人权无关,外国人不要利用香港人,在香港达至其政治目的,“过气港督最无资格指由英国前人引入的《公安条例》政治化”。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大律师梁美芬直言,香港事务毋须外国政治人物说三道四,甚至煽风点火,外国政治人物评论香港问题时,应先想想同样事情发生于其国家时,会否变成第二套说法,因为今次伤害非发生在自己国家身上。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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