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长毛DQ案:梁国雄申传召专家证人被拒 上诉庭批“咎由自取”

2018-06-14 11:08:48香港文汇报 作者:葛婷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梁国雄就宣誓风波提上诉,申传召专家证人遭驳回。资料图片

上诉庭批“咎由自取”须付逾18万讼费
 
因宣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丧失议员资格、正等候上诉的社民连梁国雄(长毛),早前向上诉庭申请传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以专家证人作供。上诉庭昨颁下书面判词,指梁国雄明明有时间在原讼庭提出传召专家证人,而他却没有这样做,批评他是“咎由自取”;又指有关专家证人的供词对上诉结果不会构成直接影响,故此驳回申请,梁须支付逾18万元讼费。至於梁提出的宣誓司法覆核上诉聆讯,将在11月28日及29日审理。
 
高等法院原讼庭去年7月裁定,梁国雄於2016年在立法会的就职宣誓不符合“庄重规定”,有违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而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梁国雄其後提出上诉,并向高等法院申请传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以专家证人身份作供,试图让专家引证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不应补充基本法内容、亦不应有追溯力。
 
指长毛浪费近3个月时间
 
高院上诉庭昨颁下书面判决,驳回梁国雄申请。判词指是否批准呈上新证据要考虑3个条件,包括相关证供在原审时是有合理原因未能呈上;新证供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新证供是可信。此外,上诉庭也可以运用酌情权去考虑是否批准申请。
 
上诉庭指,涉及梁颂恒及游蕙祯的DQ案在2016年11月3日审理,人大则在2016年11月7日释法,高院法官区庆祥在11月15日裁定梁颂恒及游蕙祯败诉。
 
而涉及梁国雄与另外3名前立法会议员的DQ案在同年12月6日展开,梁国雄当时已知道有需要呈上专家证供,但却在去年2月20日取得法援的4天後,才通知律政司有意呈上专家证供,故律政司反对申请。
 
上诉庭续指,梁国雄明明有接近3个月时间去寻求专家意见,但他却没有这样做,而即使梁在2月才获法援,也不影响他寻求专家意见。上诉庭表示,所有证供应在原审法提出,上诉庭一般不会接受新证供。
 
判词又批评梁国雄及其律师没有向原审法官提出传召专家证人的申请,否则原审法官当时便能考虑是否批准。对於梁国雄声称若上诉庭不批准其申请会对他造成不利,判词指这是长毛“咎由自取”。
 
张誓章无明确回应人大释法
 
对於梁国雄呈上的北大法律教授张千帆的誓章,上诉庭指,张始终没有明确回应人大2016年11月的释法在内地法律来说是否无效,没有说明该释法是否符合内地法律。至於有否追溯力,张的答案亦是含糊不清。因此认为供词对上诉结果不会构成直接影响,故驳回申请,并令梁须向律政司一方支付约18.2万元讼费。
 
高等法院原讼庭去年7月14日裁定社民连梁国雄、“香港众志”罗冠聪、自决派刘小丽及姚松炎的宣誓不合规定,有违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订明的形式及内容作出宣誓,取消4人的立法会议员资格。
责任编辑: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