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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含糊举证困难 现行保护动物条例存灰色地带

2018-06-17 07:09:29大公网 作者:梁康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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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岂止打踢等行为,龙趸被索带缠颈困在酒楼鱼缸,狗狗被主人长期困在天台日晒雨淋,尽管有人作出投诉,但现行保护动物条例存有灰色地带,例如条文内容有含糊地方,或是要求证明动物正在受苦,导致出现动物受虐事件也欲救无从。爱护动物协会及立法会议员都认为,政府应及早完善保护动物条例,堵塞灰色地带。

在西贡一间海鲜酒家的海鲜水缸内,一条龙趸的鳃后被索带勒紧,左鼻、左眼、鱼唇都出现溃烂。龙趸长逾一米,但鱼缸十分狭小,牠几乎不能游动,只能长期处于静止状态。目击者认为酒家有虐待动物之嫌,向有关方面投诉。

须证动物曾受虐 无计可施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督察梁兆麟接受大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事件发生于六年前,当日接报后到现场巡查,发现投诉人所指的受虐龙趸,当时龙趸的情况大致与投诉内容一样。梁兆麟曾向酒家负责人反映,该龙趸正在承受不必要痛苦,属于虐待动物行为,要求酒家改善该龙趸的生活环境,但事件最后不了了之。

梁兆麟解释,要作出检控必需证明动物曾经受虐或表现痛苦。据观察,龙趸被索带勒紧之处没有伤痕,不能指龙趸因被索带勒紧属于施残。他亦不可能证明龙趸左鼻、左眼、鱼唇的溃烂与索带有关。若以活动空间不足为由提出检控,可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就无定明法定的食用海鲜活动空间需要多少。因此他除了多次劝喻外,无计可施。

大公报向海鲜酒家业界了解情况,有不愿透露身份的海鲜商人表示,以索带勒鱼在行内不常见。商人认为该酒家未必有心虐鱼,可能因为龙趸鱼身滑溜,鱼鳍又有刺,酒家怕龙趸被捞起时挣扎,难以上水,遂想到用索带预先圈起龙趸,只要抓住索带末端提起,龙趸就轻易上水。

梁兆麟向大公报表示,在他过去10年的前线保护动物工作经验中,经常遇到因“法例灰色地带”而不能拯救的受虐动物。他举例称,曾发现有一隻唐狗被长期放置在天台日晒雨淋,甚至颱风袭港亦不能进入室内。他认为狗主明显虐狗,本来要举报狗主。

“遮荫处”不论大小都合法

不过狗主称已依据法例,为唐狗提供充足食物食水,以及“遮荫处”。梁兆麟查看所谓的“遮荫处”只是一块和唐狗身形相若的小木板,并不足以遮风挡雨。梁称:“现行为保护动物法例未有为遮荫处定出规范,只要有为所饲养动物的遮荫处,不论大小都属合法。”最后梁只能向该狗主作出口头劝喻。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发言人表示,本港不少现行保护动物法例过时,部分更在1960年代时订立,上述个案反映部分动物法例内文混淆不清,难以满足现今求全面善待动物的期望。而政府过去20年只对动物法例作出零星检讨及落实,工作进展缓慢。

葛珮帆促订全面保护准则

立法会研究动物权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成员葛珮帆接受大公报访问,认为本港现行动物法例过于被动,只能在动物受到伤害后才可开始跟进个案,对保护动物作用有限。她认为如逐一更新每一条动物法例,将要面对繁多的工作程序,未必符合社会需求。她提议政府在现行动物法例之上,订立一套全面保护所有动物,又切合社会期望的动物保护准则或守则,以“保护伞”方式确保各类动物都获得善待或基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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