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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涉煽非法集结祸害市民 黄国健:惹事却撒赖政府

2018-06-27 08:19:13香港文汇报 作者:郑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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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游击”乱设起步点政界批漠视安全吁果断执法
 
“民阵”此前不获警方批准以铜锣湾东角道作为七一游行的起点,其上诉前日亦被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驳回。不过,“民阵”公然蔑视法律,竟私下与其他参加游行的团体在铜锣湾及湾仔定出最少10个集合点,以“游击战”方式集结群众中途加入游行。多名立法会议员批评,“民阵”完全漠视参与者的人身安全,煽动他们参加非法聚集,不但参加者可能因违法而须负上刑责,一旦发生混乱更会对参加者以至其他公众造成危险,执法部门必须果断执法。
 
“民阵”前日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上诉,试图推翻警方要求他们在维园草坪起步的决定,最终以失败收场。反对派报章《苹果日报》昨日就以头版全版报道称,“民阵”此前已打定输数,故已拟备“反制策略”,其中一个策略就是所谓“打游击”。
 
“生果”反对派认蓄意“玩寸”
 
报道大幅展示了铜锣湾的地图,并标示了6个地点,包括申请被拒的东角道,及湾仔地铁站、鹅颈桥、希慎广场及附近的行人专用区、中央图书馆,称“民阵”当日不但不会安排市民及团体由维园草坪出发,更已私下与不同团体商讨,在铜锣湾和湾仔近10个不同地方集结,再以中途加入方式“打游击”参加游行,“一定玩寸佢。”
 
工党主席郭永健在接受该报查询时声言,他们“一定会在维园草地以外地方加入游行”;“自决派”议员朱凯则称,他会如去年一样先在湾仔摆设街站,再中途参与游行。
 
“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则称,他们今年会直接在铜锣湾摆街站,再中途加入游行。
 
黄国健:惹事却撒赖政府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游行集会的主办者,必须顾及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以及在示威场地附近的市民、商户。“民阵”漠视警方的指示,一旦发生意外,他们就必须承担责任,“或是将责任推到政府身上?”
 
他批评“民阵”以走法律罅的方式,将起步点扩散至10个,已经违反了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的规定,而通过传媒大肆鼓吹违法,已涉嫌违反法例,执法部门必须正视及跟进。
 
容海恩:涉非法集结须负刑责
 
身为大律师的新民党副主席容海恩指出,警方向“民阵”批出的不反对通知书,适用范围只限於维园草地,“民阵”“打游击”的做法,已违反了不反对通知书的规定,有可能构成非法集会,即使参与者也需要负上法律责任。
 
她解释,根据《公安条例》第十八条“非法集结”罪,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结,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性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或害怕他们会藉以上的行为激使其他人破坏社会安宁,即属非法集结。
 
容海恩表示,任何人如参与“非法集结”的集结,即犯非法集结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二级罚款及监禁3年。
 
葛佩帆忧生乱损公众安全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强调,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香港的安定繁荣全赖市民奉公守法。警方是次安排的游行起点,目的是确保公众安全及维持公共秩序,“民阵”鼓吹参与者“打游击”,可能会造成混乱,既对公众构成危险,更涉及干犯非法集会等罪行。
 
她批评,“民阵”一直声称要“守护香港”,但他们的莽撞言行正正在破坏香港法治等核心价值。香港市民对这些反民意的政治骚已看得透彻,且感到十分反感,“民阵”即使试图将责任归咎在政府身上,亦无法得到广大市民支持。

耻笑「游击」博Cap水
 
HettonCheung:苹果你呢条标题好进取㖞,可以被解读为煽动市民作出武装行动。
 
HowardXue:提防有人携带棍棒石块混入游行队伍,故意毁坏公物,煽动暴力。
 
SiuFungYu:起步点多咪可以报大点人数,到时系(?)街行过又计,落街食过(个)早餐搭巴士过海又计,到时报数几百万人上街。问政府怕未?
 
DeeElle:不如唔止起点,连路线,and终点都系打游击,咁咪有七百万人罗。
 
YuePS:边度起步有乜所谓,最紧要筹款街站位置旺、人流多!
 
黄慧玲:民阵7.1游行目的都系公(众)筹,力不到不为财的道理,为(唯)有加多10个起点分担背(?)公(众)筹钱箱多10个起点收入。
 
JohnnyLi:游击筹款,今盘肥肥。
 
金木水:响湾仔桑拿增设100个起机点有号召力巧(好)多。
 
资料来源:fb留言
 
整理:香港文汇报记者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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